空调买回家,夏天不制冷,冬天不制热,用一次修一次,这让家住青山的胡女士头疼不已。昨日,经工商部门协调,商家为胡女士换了台崭新的空调。
2005年5月,胡女士在青山某商场花了近3000元,买了一台柜式空调。一开始胡女士觉得空调制冷效果不好,维修人员上门检查后称是漏氟,于是给空调加了氟。没想到过了没几天,同样的问题再次出现,维修人员再次上门加氟。如此反复加氟4次仍不能解决问题,商家于是将空调拖回去,经过修理,对方称是装氟的容器有个沙眼,已经修补好,并承诺不会再出现问题。至此,当年的夏天已过,由于家里一直没有再使用空调,胡女士也没在意。
可到了冬天,当胡女士打开空调取暖时,空调再次罢工。维修人员称转换器坏了。此后寒暑交替,空调也频频罢工,到2006年12月,空调前后已修了7次,胡女士再也经不起折腾,找到商家要求换机,却遭到拒绝。
青山红钢城工商所接到胡女士投诉后,立即进行调查。经了解,胡女士家的空调的确存在多次维修的情况,但是维修人员却从未给过胡女士任何维修凭证。工商人员认为,这种隐蔽维修记录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享受退换的“三包”权益,他们对此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,并责令商家更换新机。
昨日,胡女士告诉记者,商家已将同款新机送换上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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